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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为什么重点用能单位必须要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

2023-02-18 10:37:20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印发的文件《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总体架构规范》中的定义,重点用能单位是指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一万吨标准煤以上(含一万吨)的用能单位或国家有关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制定的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五千吨标准煤以上(含五千吨)、不满一万吨标准煤的用能单位。


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中能源消费的核算单位是法人单位,每一个法人单位只需配备一台端设备用于向省(市)级平台进行数据上报。


重点用能单位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是国家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部署的重要任务。早在2017年国家相关部门印发了关于《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推广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17〕1711号),在该文件中明确提出要求,“十三五”末期能耗标准煤万吨以上的百千万重点用能单位需要进行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并且需要将数据上传至省级的能耗管理平台,最终由省级能耗平台对数据进行汇总后上传至国家能耗管理平台。


2019年4月,国家相关部门再次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9〕424号)。文件中再次明确要求各地区要坚决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相关工作。


在发改办环资〔2019〕424号文件中,国家有关部门将把各地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情况纳入省级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各地区要协调落实监测系统建设和运行维护经费,保障系统按期建成和建成后稳定运行。自2019年4月开始,国家有关部门将按季度联合通报各地区建设进展和数据接入情况。对未按期完成接入端系统建设、未按要求上传数据或不能维持系统正常运行的重点用能单位,要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失信惩戒。


2021年2月25日国家有关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的通知》,在文件中指出,各地区要加快推进系统建设,尚未建成省级平台的地区,应加快建设省级平台,启动安全测试、试运营、验收等工作,争取于4月底前接入国家平台。要加快推进重点用能单位接入端系统建设,推进重点用能单位健全完善监测体系,确保6月底前实现全部重点用能工业企业能耗监测数据接入。对于通过互联网向国家平台上传数据的地区,要按照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技术规范要求,加快进行技术改造,确保7月底前通过政务外网上传数据。8月底数据传输未达到相关要求的,将全国通报批评。


由此可见,多年来国家对于重点用能单位的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政策是由鼓励型向限制型推进的。


能耗在线监测(端)系统 ≠ 端设备 ≠ 能耗上报

面对国家政策的层层推进,越来越多的企业认识了企业能耗在线监测(端)系统,但不少人对该系统的理解较为片面;端设备三层架构是:采集-(安全)隔离-上报,但政府汇总企业能耗信息的长远目标必然是引导企业提高能源管理水平,所以基于采集与上报的数据分析被忽视了。


对于重点用能单位而言,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可以实现对企业能源信息长期和实时的监测,为节能降耗提供数据支持。同时,也为企业内部查找能源利用的弱点,促进公司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运营成本的进一步降低以及保障企业内能源运转的正常进行。


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对非重点用能单位亦十分必要

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是企业能源信息化的首步,而能源信息化是企业能源管理工作的工具和前提,智能制造&智慧工厂&工业4.0越来越近,而企业能源信息化还停留在工业2.0水平,无论是节能或是信息化转型,无论对高耗能企业或是一般耗能企业,能耗在线监测是趋势所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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